各院校、市直各学校党组织:
根据3月9日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要求,现对全市教育系统中共党员(含离退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进行摸排:
一、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省级部门如省教育厅表彰不算,国家部委如教育部表彰应纳入,审核时可以看表彰部门落款和公章);
二、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一、二两类人员获奖统计时限为2000年1月1日—2021年3月10日。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
只要在2000年1月1日—2021年3月10日期间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都要统计。
各地各校在摸排时要认真仔细,不可遗漏;填报个人信息时,要准确全面,必要时要翻查个人档案。市教育局无法统一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各校对所填报信息文责自负。
请各校于3月15日将《符合条件党员汇总表》汇总后通过邮箱报送给市教育局组宣处陆静,邮箱:87206228@qq.com;联系电话:87361662。
附件:《符合条件党员汇总表》
市教育局组织宣传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