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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 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人:jgdzz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252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我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党建研究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质量,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开展2021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高层次人才工作等重点领域,研究探索学校党建工作新理念、新体系、新机制、新方法,为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和质量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党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期限均为2年,最多可以延期1年结项,逾期作为撤项处理。《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均为研究方向指导性内容。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具体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导思想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三、申报限额

党建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20项左右,一般课题160项左右,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课题

本科高校1-2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设区市教育工委1项。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申报课题未被遴选为重点课题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纳入一般课题参与评审。

2.一般课题

本科高校不超过6项,并排序;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设区市教育工委不超过4项,并排序。

四、申报资格

1.申报人须为省内教育系统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或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各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点课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课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2017年度党建研究会课题申请延期仍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课题管理和验收

党建研究会秘书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开展立项、中期检查、评审等工作,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1.立项

申请人依照《课题指南》,认真如实填写《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附件2),交由所在单位党建课题负责部门审核。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填写《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明确一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也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申报课题经专家组评审后,党建研究会将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2.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呈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及时汇报研究计划落实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各会员单位要对本单位课题自检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并在《中期检查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报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3.评审

研究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专著、政策建议报告等。研究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发表时应注明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研究成果为政策建议报告的,政策建议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且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并提供市级以上政府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要按要求提交书面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

六、评审及经费

根据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党建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一般课题负责人至少在省级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

课题经费采取奖励的形式发放。各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经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评审,重点课题奖励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申请延期结项的课题,只出具结项证明,不再给予经费奖励。

重点课题将纳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根据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项验收由所在单位办理。如重点课题不经过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评审,将不能获得经费奖励。

七、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申报材料,请会员单位经初审、排序后,于520日前将《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寄送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收件人: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党校,电话:025-85898676,邮编:210023)。电子文档请发送至jsjydjyjh@163.com,文件名为:**学校课题材料。


联系人:廖立敏、孔晖

联系电话:025-8589160185898676


附件:1.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指南

2.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

报书

3.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

2021422

附件1


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

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习近平关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研究

2.江苏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党的建设(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历史经验研究

3.立德树人视域下“四史”学习教育成效提升研究

4.新时代江苏高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5.高校政治生态与事业发展势态的关系研究

6.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研究

7.江苏高校推进三级党组织“固本强基”建设计划的实践研究

8.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研究

9.高校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江苏高校二级单位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11.提升高校统战工作实效性研究

二、一般课题

1.高校开展党内教育的经验启示

2.高校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

3.高校党建组织员队伍建设研究

4.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机制研究

5.教师党支部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研究

6.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7.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研究

8.新媒体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创新研究

9.高校构建面向学生的二级学院内部治理体系研究

10.高校二级单位与领导干部一体化考核体系研究

11.高校基层党组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机制研究

12.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研究

13.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人才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研究

14.高校师生入党教育提质增效工作路径研究

15.加大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工作研究

16.高校落实选人用人“三项机制”实践研究

17.高校创新年轻干部“选任管培用”机制研究

18.高校建立健全内部巡察机制研究

19.民办高校落实党建工作“四个规范”研究

20.中小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研究

21.中小学校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研究

22.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研究



附件2


年 度

2021

编 号






江苏省教育系统

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

申报书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学校

填 表 日 期


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 制

课题名称


申请类别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若申报重点课题,未能立项,是否同意参加一般课题评审

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成果形式

报告论文专著

课题负责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及职务


专业职称


通讯地址


研究专长


联系电话


课题组成员

姓名

单位及职务

专业职称

承担任务





















一、选题依据、研究现状及趋势,研究意义和价值等。(限500字)
















二、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等。(限800字)































三、研究框架、重点难点、进度计划和预期成果等。(限500字)
















四、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课题;科研成果的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等)


















五、申报单位组织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六、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排序

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信息

备注

姓名

职务

职称

手机号码

1

1-2







2

1-6







3

2-8







4

2-26







5

自选







6

自选







填表说明:根据《课题指南》,重点课题为第一大类,分11个方向。如果重点课题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属于第2个方向,课题类别则为1-2。一般课题为第二大类,分22个方向。如果普通课题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属于第6个方向,课题类别则为2-6。自拟题目课题类别为“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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