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校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履行“两个责任”为关键,以促进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知纪、守纪为核心,以廉政风险防范为基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大力加强纪律建设
1、深入开展党纪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活动,联系学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这两部党内重要的法规制度,做到学深吃透,自觉遵守。
2、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校党委、校行政的决策和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再监督职能,加强效能和廉政监察,重点抓好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招投标、职称评聘、学术诚信、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工作。
3、严肃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工作首位。积极转变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坚持抓早抓小、违纪必究、快查快结、从严执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1、强化刚性约束。巩固深化成果,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央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协助党委建立健全我校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防范“四风”隐身衣和深层次方面的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坚持不懈纠治“四风”。
狠抓突出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公款送礼、公费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升学乔迁之机敛财的行为。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
3、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和信访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三、坚持惩防并举,规范权力运行
1、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批组织干部党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威慑作用;做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的廉政提醒教育。
2、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共扬州职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采购、基建、财务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协助党委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执行中层干部任期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全校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纪委约谈制度,对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约谈提醒,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做好信访核查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排查,规范线索处置标准、处置方式。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综合效能。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有关专项清理和纠风治乱工作。
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纪委会的作用,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班子在科学决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
2、加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强化自身思想建设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学术研究,强化工作调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树立良好形象。
3、加强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兼职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指导,建立健全兼职纪检干部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0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