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政重点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第三批新任中层副职和学院、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赴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新任中层副职及学院、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第三批次,具体名单附后)
二、活动时间:2019年4月3日
三、活动地点:扬州市看守所
四、活动议程
1.大厅集中:所方领导介绍情况,交待纪律
2.参观监区:了解在押人员生活情况
3.参观展厅: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
4.观看警示教育片
五、乘车安排:4月3日(下周三)下午15:00前,全体人员在校东大门外广场集中乘车,活动结束后返回校园(全程约1小时)
六、活动要求
1.请参加本批次教育活动的党组织纪检委员(医学、汽电、生化、艺术、离退休、直属五)将活动安排通知到人,并将实际参加活动名单于周二10:00前报纪检监察处颜隽琦老师,联系电话:87090518。
2.请领队的中层干部负责活动考勤,维护好活动秩序。
3.根据看守所管理要求,活动时严禁携带手机(到达看守所后,将手机放在车座上,车上有人值守)、相机、有采录功能的数码产品等,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大声喧哗;禁止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有关看守所内部管理的言论。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请大家自觉遵守。
纪检监察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