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942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党政共同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在遵循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基本原则基础上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结合学院实际,现将须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公布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传达学习学校党委、行政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研究本学院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定的措施和需要向学校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研究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学员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研究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研究学院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

(五)研究学院人才引进和培养、内设机构设置、人事调配、晋职晋级、考核奖惩、岗位设置、岗位聘任、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所有人员公务外出安排、收入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六)研究学院各类招生计划、学员毕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学院合作项目(成人学历教育、开放教育、培训、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工作方案、对外交流等重要事项;

(八)研究与学院业务相关的校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评审和人选推荐等工作;

(九)研究学院5000元以上资金使用、劳酬分配、、项目建设、各类会议安排、重大设备、服务采购等事项;

(十)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年度经费预算、办学资源调配、各类捐赠捐助等财务收支重要事项;

(十一)研究安全稳定以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理;

(十二)其它应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学院办学方向、行政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需按照有关程序,经学院党总支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人员招聘、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问题以及个人参加与学院业务相关的社会组织和各类活动,学院党总支对所涉人员、程序和办法要先审核,把好政治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