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学生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现就2024年秋季学期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退学

2024年秋季以前入学(含2024年秋季新生)的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不含开放式课程学习学生);

(二) 转专业

2023年春季2024年秋季入学的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

(三)转学

2024年秋季入学(含2024年秋季新生)的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不含开放式课程学习学生);

(四)入伍保留学籍

2023年春季--2024年秋季以前入学(含2024年秋季新生)的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不含开放式课程学习学生)。

二、办理时间

(一)退学和保留学籍

202493-202515日。

(三) 转专业和转学

202493-1130日,学生完成个人申请;20241215日前,市县开放大学或校内学院(以下简称教学单位)完成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学生登录客户端提交申请,同时到所在教学单位院填写相关表格。

(二)教学单位进行初审:

1.教学单位依据《江苏开放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学籍异动申请进行初审,在学生填写的表格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教学单位在平台中进行初审,初审时必须上传相关表格

3.教学单位将初审通过学生的《江苏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江苏开放大学学籍异动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寄送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三)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在平台进行复审。

(五)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在学信网进行标注,标注成功学生学籍异动完成。

四、注意事项

(一)表格必须为学生本人手写签名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二)转学由转出教学单位和转入教学单位进行协商,双方同意转学的,由转出教学单位在《江苏开放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表格寄至转入教学单位转入教学单位在《江苏开放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转学学生的《江苏开放大学学籍异动情况汇总表》由转入学校填报),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根据双方在《江苏开放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上签署的意见在平台内进行终审;

(三)新生第一学期不得转专业(第一次选课之前不得提交转专业申请);

(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原件由各教学单位审核,复印件需签“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的字样并加盖公章提交省校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地址: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2号楼3楼扬州开放大学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14-87703113

附件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