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必威中文版 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大举措,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需求,缓解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精神,做好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培养工作,现对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依据
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
2.《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
3.《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号)
4.《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2019版)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4号)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主动适应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生源特点,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修订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2.坚持分类培养。根据社会人员生源特点,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实施多元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灵活多样教学方式,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不同群体的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3.坚持标准不降。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4.坚持动态调整。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聚焦基本要素。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习方式、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带有学习方式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采取学分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明确毕业学分。
2.明确培养目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教学标准,结合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3.突出单独施策。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行单独编班,单独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采取适合在职人员学习特点和要求,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安全稳定。
4.创新培养模式。鼓励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学校学习和教学点学习、社区学习、企业学习相结合,线上教学、学习与线下教学、学习相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毕业与就业创业相结合,学历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明确适合生源和专业类别的教学和学习方式,方便各类人员完成学业。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用好职业教育网络教学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鼓励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满足社会人员生源学习需求
5.规范课程设置。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9版)设置和规范课程。课程体系应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实践技能课程等,明确教学总课时和总学分、分段授课计划、授课形式和授课地点。
6.合理安排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鼓励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明确线上课程目录、学时和学分认定细则,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7.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50%。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积极开展“1+X”证书试点,学员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它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成绩合格,根据学分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替换为相关的专业课程,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8. 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学生毕业要求,确保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杜绝类似“清考”的行为,绝不降低毕业标准。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
根据社会人员培养目标,结合社会人员工作和生活实际,采取区别于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模式。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50%。
1.总学时和总学分
专业名称 |
总学时 |
学分 |
各专业 |
2500≤总学时≤2600 |
140≤学分≤160 |
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总学分不低于140学分。理论课程每18学时折算为1学分;集中开展的实习实训和顶岗实习,每周折算为25学时、每周折算为1.5个学分。
2.课程结构及课程模块学时分配
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集中实践课,选修课包括公共基础选修课、专业拓展选修课两部分。
各类课程占总学时比例:公共基础课25%左右;专业基础课一般设置6-8门,占总学时15%左右;专业核心课一般设置6-8门,占总学时20%左右;专业拓展课一般设置3-5门,占总学时5%左右;公共素质选修课占总学时5%左右 ;集中实践课占总学时30%左右。各类选修课程学时累计不少于总学时的10%。 实践性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50%,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时间一般为6个月。
3.考核与评价
创新考核评价方式与内容,考核(考试、考察等)内容应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侧重学员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及综合技能的操作。
五、编写格式的要求
详见附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
betway必威中文版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