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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创新28条”有哪些新亮点

发布时间:2016-11-29浏览次数:3703

扬州“创新28条”有哪些新亮点

聚力创新,是刚刚闭幕的省党代会的中心词和高频词。昨天,我市《关于加快建设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正式发布,这是我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省市科技创新大会有关精神,加快建设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

  这份被称为史上力度最大的扬州“创新28条”,与以往的创新政策相比有哪些新的突破?哪些产业和企业将从中受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科技局副局长赵松林,请他进行解答。

1问 “创新28条”有何新亮点?

  与以往政策相比,主要在于“五大着力点”

  与以往的政策相比,“28条”政策有哪些新亮点?赵松林表示,主要在于“五大着力点”。首先是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扩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主权,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准入门槛,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其次,着力增加创新投入,推广使用创新券,连续3年每年发放1亿元以上;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用于企业研发团队和人才奖励;支持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任务,在市相关专项中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等。

  “此外,‘28条’还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建立鼓励企业创新普惠机制,支持企业‘走出去’合资、并购、参股海外高科技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程,加强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赵松林表示,对于强化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也提出了具体措施,例如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支持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发展。

  赵松林说,第五个着力点是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支持高新区争先进位发展,完善创新载体建设推进机制,加大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扶持力度,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完善投资引导机制。

2问 政府将采取哪些“硬招”助力创新?

  设立青年科学基金等多项举措

  除了100亿元的基金支持外,赵松林表示,政府将建立创新产品推广使用机制。改革以单向支持为主的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加强对创新产品研制企业和用户方的双向支持,通过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促进产业、技术与应用协同发展。“如目前我们正在力争推进的无源电灯项目,就是通过政府扶持,来拉动企业的发展。”他解释,在扬州已经形成了一条生产无源路灯的完备生产线,但由于市场应用不够,因此一直未能得到推广,“通过政府提供市场的方式,能带动10余家企业发展。”

  为了完善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28条”还加大了对基础前沿类科学研究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力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加大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工作的博士,支持其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探索,发挥科研“第一桶金”作为,未来将逐步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并制订相应的评审和管理机制。

  此外,还将健全创新政策审查和科技创新评价考核机制。对新制订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及时废止或修改有违创新规律、阻碍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和重大科技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创新驱动发展统计监测体系,综合评价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水平。

3问 哪些企业和人员可享受政策?

  惠及面覆盖企业创新发展各个阶段

  为了增强企业创新能力,“28条”惠及面覆盖了企业创新发展的各大阶段,加大高企培育扶持力度,建立高企培育库,挑选资质较好的企业给予“小升高”全程资助,以及加大对创新领军企业的服务力度;鼓励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对研发平台建设给予资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普惠性的研发投入补助制度;鼓励企业开放创新,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利用海外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型企业家培养,提升企业家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动力。

  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28条”为科技人员全情投入科技创新消除了很多杂事干扰,提高了科技人员薪酬待遇与成果产出的匹配度。包括提高高校院所领导在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提高高校院所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至不低于70%,且用于人员激励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完善分类评价机制,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一视同仁,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畅通人才双向流动通道,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管理政策等。

  此外,“28条”的根本落脚点就是要让创新创业的理念深入到各行各业,引导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因此,“28条”中还提出要加强载体平台建设,支持高新区争先进位发展,推进科技产业综合体、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发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下转报眼)

  “28条”还提出,要发挥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完善投资引导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创新和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完善科技保险和担保机制;加强政府对创新创业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建立创新产品推广使用机制,加大对基础前沿类科学研究及青年科技人员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新制订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并及时废止或修改有违创新规律、阻碍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加强对创新发展水平的考核力度。

  赵松林告诉记者,“28条”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六项支持: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促进建立鼓励企业创新普惠机制;促进企业开放创新;促进创新型企业家培养;促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4问 鼓励支持创新的人才政策有哪些?

  首次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管理政策

  “28条”中提出,要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完善优化“6+1”人才政策体系,在资金扶持、住房补贴、创业扶持等方面制订更加便捷、更有针对性、更具吸引力的海内外人才引进制度。积极试点在扬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扬就业。

  “‘28条’中特别提出了畅通人才双向流通通道。”赵松林解读,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管理政策,这一政策以前是不允许的,现在新措施允许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科研人员,探索建立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符合人才特点和市场规律、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制度。允许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

  对于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也提出了完善的措施,比如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提供科技咨询、人才计划、科技人才活动、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提高科研人员薪酬待遇,积极承接省职称评审权下放,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