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处

betway必威中文版 科技业绩奖励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11-30浏览次数:4406

根据《betway必威中文版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科技业绩构成

科技业绩(Z)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由科技工作量业绩(X)和科技工作管理业绩(Y)构成。科技工作量业绩(X)内容包括:科技项目业绩(X1);学术成果业绩(X2);科技成果奖业绩(X3);美术作品业绩(X4);科技基地建设业绩(X5)。科技工作量业绩(X)计算公式为:X= X1+X2+X3+X4+X5。科技业绩(Z)计算公式为:Z=X + Y

各学院科技工作量业绩津贴额=全校科技工作量业绩奖励津贴总额/全校各学院科技工作量业绩分总和*各学院科技工作量业绩分。

二、科技工作量业绩(X)计算办法

1.科技项目业绩X1

项目级别

项目类别

业绩分/

增加业绩分

备注

国家级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指导性项目

600

400

300

100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①纵向项目到账经费须扣除外拨经费后再计算业绩分。

②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按低一级纵向项目计算业绩分。

③核定的业绩分均给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

当每项经费数>30万元时,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0计算

当每项经费数>5万元时,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0计算

部、省级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指导性项目

250

200

150

60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当每项经费数>15万元时,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0计算

当每项经费数>3万元时,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0计算

市、厅级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指导性项目

150

100

40

20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当每项经费数>10万元时,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0计算

当每项经费数>1.5万元时,超出部分按每万元10计算

校级及其它

一般项目

指导性项目

20

10

横向合作

按项目到账经费(扣除项目代办费)每万元20

2.学术成果业绩X2

分 项

成果类别

业绩分/篇、部、项

备注

论文

被“SSCI”、”SCI”收录;被《新华文摘》转载全文1/2以上

100

①各项成果业绩分以“betway必威中文版 ”为第一完成单位。

②同一成果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业绩分,不重复计算。

③所有著作均为公开出版。

④“非学术著作”含编著、译著。


被“SCIE”、“EI(来源期刊)”、“A&HCI”收录

70

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

70

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被“CSCD”收录的期刊上发表

60

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

40

被“EI”会议、 “ISTP”、“ISSHP”收录

15

一般省级刊物上发表

15

学术著作

字数>15

100

字数<15

50

非学术

著作

字数>15

80

字数<15

40

3.科技成果奖业绩X3

科技奖类别

获奖等级

业绩分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000/2000/1000

省部级科技类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500/1000/500/400

省部级哲学社科类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500/1000/500/400

市厅级科技类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00/200/60

市厅级哲学社科类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00/200/60

“五个一”工程奖

中宣部/省宣部/市宣部

1500/1000/500

被鉴定成果

通过省部级以上(含省级)鉴定的科技成果

150

通过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鉴定的科技成果

50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

150

实用新型专利

50

外观设计专利

20

制定标准

国家

150

行业

80

4.美术作品业绩X4

类别

业绩分

备注

核心期刊

40

①全国美展指由文化部、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展(展出证有文化部、中国美协公章),省美展指由中国美协各艺术委员会或省文化厅、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展出证有相关公章)。国家级、省级博物馆和美术馆收藏艺术作品需有收藏证书。

2幅以上美术作品发表,不论幅数,每次按同等级别的2倍计算。

③音乐、美术、舞蹈、表演等类作品(含参演、独唱独奏音乐会)参照执行,二次创作作品按同级的50%计分。

省级期刊

15

全国美展

80

省美展

40

国家收藏

100

省收藏

50

个人画册内含40幅以上美术作品、原创性音乐作品集内含20首以上音乐作品

60

个人画册内含40幅以下美术作品、原创性音乐作品集内含20首以下音乐作品

30

5.科技基地建设业绩X5

级别

业绩分/

以后每年业绩分

/个(建设期内)

①立项计50%,验收合格计50%

②同一研究基地按最高标准计算业绩分,不重复计算。

③业绩分的计算,均需完成年度考核指标。

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

50

市(地级)重点(建设)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0

30

校级重点(建设)实验室

50

20

校级研究所

30

15

三、科技工作管理业绩Y

各学院科技工作管理业绩分=各学院科技工作量业绩分/各学院教师人数按职称系数折算之和。

各学院教师人数按职称折算办法为:助教折算系数为0.5,讲师折算系数为1.0,副教授折算系数为1.5,教授折算系数为2.0

各学院科技工作管理业绩津贴额=全校科技工作管理业绩奖励津贴总额/各学院科技工作管理业绩分总和*各学院科技工作管理业绩分。

四、说明

1.科技工作量业绩奖励和科技工作管理业绩奖励的比例,根据学校当年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

2.党政管理、教辅部门人员的科技业绩另行核算。

3.科技业绩的计算时间为当年的21日至次年的131日。

4.本细则仅适用于学校对学院单位的考核,个人的业绩分计算由各学院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五、附则

本细则由学校科技产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