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处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规范科研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5号)精神,现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通过开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活动,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对象范围

二级学院(部门)教职员工

三、工作任务

(一) 加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教育

1.教育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二级学院(部门)实际,对教职员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2.教育方式。以集中学习、主题研讨、案例宣讲、自学等方式,实现对二级学院(部门)从事科研活动人员的全覆盖。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科研诚信提醒谈话,加强教育。

3.教育要求。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科研活动规范化培训、专业技能考核竞赛、党建团建等活动中积极引入科研诚信教育,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系统化、多样化。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发挥优秀科学家模范事迹引领、示范作用。

(二)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1.存量论文自查。对二级学院(部门)教职员工20181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及核查重点见附件2,学术不端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已完成查处或已通过筛查清理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来以3-5年为周期委托学术分委员会对本学院(部门)学术论文进行全覆盖核查。

2.科研工作自查。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人员要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依法依规督促并全面整改到位。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树立正确的科研评价导向。在科研评价中要突出品德、 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影响,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不把论文、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一刀切” 等倾向。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等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要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各类评价的重要指标,提倡严谨治学,反对急功近利。

2.完善科研成果使用前核查机制。个人申报职称晋升、科技奖励、申请学位、申请科技人才称号时,由申报人对所使用的科研成果的科研诚信情况作出承诺,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对相关科研成果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有关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3.严厉打击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对学术不端行为 “零容忍”的信号。下一步,进一步健全二级学院(部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建立并持续落实学术不端与师德失范的处理处罚联动机制,对违背科研诚信行为人从学术、师德、党纪三方面处理,在严肃查处科研诚信重大案件方面,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公开通报调查结果。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个人及部门限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等。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实行终身追究,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

四、工作安排

(一)部门署动员阶段(2023625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及时启动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工作,全面部门署、精心策划、有力推进,切实增强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自查自纠阶段(202363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对目前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自查,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并于6301600前将本人签名的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和签字盖章的学术不端论文汇总表交至学校科技处520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7月至12)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加强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定期组织学习活动。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台账,加强对论文等科研成果所涉及数据的管理和核查,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逐项整改,切实完成纠正。202373日前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4),报送学校科技处520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本部门师生员工的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主体责任,实现科研诚信教育的全覆盖,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多样化。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推进。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三)正面引导,做好舆情应对。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强化本项工作的正面宣传,进一步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完善舆情预案,做好舆情应对,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附件:1.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目录

2.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

3.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4.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




科技产业处

2023619

附件1 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学习文件相关文件目录.docx

附件2 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docx

附件 3 XXX大学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docx

附件 4 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docx

附件5: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06-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