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咨询渠道宣传工作;
2.负责公共基础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4.负责学生的日常咨询工作;
5.负责开展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主题活动;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任课教师、专兼职咨询师、心理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校心协、心理委员等朋辈学生群体的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扬职大心灵驿站”的管理工作;
9.指导、协助学院做好重点关爱学生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学院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11.做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