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
发布人: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1282

扬州职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的精神,加强对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将大学生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 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实现我校心理健康工作教育的科学化 规范化和专业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成才的迫切要求,学校全体师生都应重视并支持该项工作.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促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解析心理现象,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和心理危机应对措施,帮助大学生提高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进行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大学生顺利度过心理危机,健康成长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

1.心理健康教育实行学生工作部()、学院、校医务室、保卫处、团委和学生组织分工责任制;形成以专业入员为骨干,以政工干部为依托,以学生社团为支撑的工作体系。

2.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工作中心及其工作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体系,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挂靠学生工作部(),下设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开展。其主要职责有: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将其列入教学计划,作为学校公开必修课,安排21学时。

2)开展正常性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通过个别面询、团体辅导、心理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3)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实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4)进行心理健康宣传工作。对于学生的心理热点、心理难点、心理危机要给予及时关注。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发放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手册,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加强网上咨询,营造校园积极、健康的氛围。

5)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借“5.25大学心理健康日之机,每年五月开展大型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积极支持并指导我校我爱我、心理社团、等学生社团,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

6)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建立危机干预工作模式,对于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做到预防为主、及时疏导、有效干预、长期跟踪,制定咨询室轮流值班制度,危机事件处理制度,问题学生转介制度等。

7)与扬州有关人精神卫生中心共建医校结合模式,对患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相关的精神卫生中心治疗。

3.学院工作职责

学院设立心理健康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并配备1名心理辅导教师;各班设立心理联络员1—2人。学院工作要做到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要求、贴近学生心理,帮助学生加强心理调节、预防心理障碍、发掘心理潜能,其主要职责有:

1)宣传资料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寻求心理帮助的途径。

2)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协助中心组织新生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并根据本学院学生特点开展独具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建立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机制。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现状,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障碍,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医院等沟通,在学生诊断期间积极做好周围同学、家长的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心理障碍学生的安全。

4.校医务室及其工作职责

校医务室为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持,其工作职责是: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对于需要医学鉴别或服用相关药物的学生给予积极治疗。参与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卫生知识。

5.保卫处及其工作职责

保卫处从维护学生安全的角度提供支持,其工作职责是: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对心理障碍学生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团委及其工作职责

团委应从共青团的角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组织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动基层组织开展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人格和优良的品质。

7.学生组织的职责

作为心理健康教育重要的依托力量,学生组织(团委会、学生会、我爱我心理社团)的主要职责包括:进行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开展助人自助的心理健康活动。成为心理危机干预反应体系的重要一环。各班设立心理联络员,负责本班心理障碍学生的发现、报告和看护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建立起从学生骨干——学院领导——学校领导的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快速通道。成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生力军,配合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各项。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1.加强队伍建设

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教师,以后逐渐按专职人员与在校学生13000的比例配足配齐。专职人员原则上要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序列,评聘相应的教师职务。

2.完善业务培训

将专、兼职教师的业务培训列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专职教师必须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工作四年以后,鼓励他们继续攻读学位,并纳入学校专职教师培训计划,按专职教师培训给予同等待遇。组织兼职教师参加校内外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培训,包括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和教师。

3.加强理论研究

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突出研究对解决学生问题的针对性,对实践工作的指导性,对学生成才的服务性。加强校际合作与联系,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措施保障与经费管理

1.加大物质保障

保证经费投入,按每生每年10元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该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硬件建设,改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条件,由学校另行划拨一定经费配备必要设施,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2.落实教师待遇

兼职教师每周必须有一天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按不低于本校课时平均水平给以报酬。专职教师在其工作时间以外,针对我校学生所做专业心理咨询工作也应按同等标准获得报酬。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专兼职教师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3.完善督导评估

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制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开展工作,积极督导和检查评估,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场地、经费投入六项落实,努力把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到以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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