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良好学风、班风的形成,进一步严肃课堂纪律,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和学习效果,增强学生文明使用手机意识,营造乐学向上的学习氛围,让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落实到实处。现将创建无手机文明课堂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关于各学院的班级
1.内容
(1)以班级为单位,上课前同学们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不要调为震动)状态,统一放到手机休息角,每个班级班委会成立五人小组,组成手机管家,轮流负责保管工作,下课后再各自取回,课间可查看是否有来电,上课放回。
(2)考勤班长负责登记课上打电话、玩手机的同学,下课时将违纪登记表给任课老师签名,每周周五各班将登记表汇总后交到本学院学生会纪检部,各学院每月汇总一次交学校自律会,自律会排名次然后报学生处。(登记表由学校学生自律会统一提供,每月底各学院到自律会领取登记表)
(3)各班使用一个储物盒(袋)统一存放手机,方便指定的同学保管手机,存放的工具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
2.规定
(1)基层团组织生活围绕“让手机休息,创无手机文明课堂”主题开展活动。对于内容积极,形式新颖的班级活动,学院团委组织部将对该班级团组织生活给予适当加分。
(2)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同学或对该活动不配合的班级予以说服、劝告。
(3)累计在会上、课堂上、实验实训场所违规使用手机达3次按一次迟到处理,5次按一次旷课处理。经劝告无改正或态度恶劣等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院,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4)违纪处理结果直接影响个人评优及奖、助、贷评定。
(5)违纪处理结果纳入党校结业考核及入党积极分子等评优评选。
(6)违纪情况纳入班级五四评优评定条件,违纪数占班级人数30%(含)以上的班级将取消“优秀团支部”评选资格。
(7)对不配合工作,并抵触管理的学生或班级,学校与各学院将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二)关于各学院的团委学生会
1.内容
(1)学生会干部应在班级中做好带头作用,积极推动该活动在班级里顺利开展。
(2)部长会议及部门例会开始前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放到指定地点。
(3)部长会议由主席监督,部门例会由部长监督。
(4)部门例会如有干部违规使用手机,由秘书进行跟踪登记,并将情况反映到主席团。
(5)学校学生会、自律会、学生社团参照以上办法(或制定专门办法)执行。
2.规定
(1)对会上、课堂上、实验实训场所违规使用手机的干部或对该活动不配合的部门给予说服、警告、劝退。
(2)对不配合工作的学生干部或部门,主席团将采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将劝退。
(3)累计在会议上、课堂上、实验实训场所违规使用手机达3次的干部,取消“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资格。
(4)对违规干部人数达部门人数30%(含)以上的部门,取消“优秀部门”的评选资格。
(5)经劝告无改正或态度恶劣等情节严重的干部或部门将上报学院团委,给予一定处分。(学校学生会、自律会、学生社团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三)关于党员发展与推优
1.内容
(1)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学员应在班级、学生会部门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该活动的顺利开展。
(2)党校上课或讨论会前,学员应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放在指定地点,由小组长或小组负责人看管。
(3)党校课或讨论会由小组长、小组负责人共同监督,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员予以登记,并上交各学院团委。
2.规定
(1)对党课、讨论会、会议、课堂或早读晚修时违规使用手机的学员或对该活动不配合的小组以说服、劝告为主。
(2)对以上违规使用手机的学员,取消“优秀学员”评选资格;次数达3次及以上,将暂缓结业;达6次及以上,不予结业。
(3)各学院团委在审核团支部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时将该项违纪情况作为考核条件。
(4)第(2)、(3)项由各学院具体落实。
3.入党积极分子考核
(1)党小组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中,将该项违纪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2)党小组在预备党员民主评议的考核中,将该项违纪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4.讲座、会议
各项讲座、会议的主、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该项活动开展,使“无手机文明课堂”、“无手机文明会议”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