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yzxsc 发布时间:2021-11-19 浏览次数:1463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学校将开展2021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要求及范围

1、各学院要成立2021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评比小组。

2、以2020-2021学年各学院建制和学工队伍人数为准,从事学生工作的在任辅导员和班主任须参与考核,不满一个学年者,不参加评优。

3、各学院要报送如下材料:(12021年辅导员考核登记表;(2)各学院辅导员考核成绩汇总一览表;(3)各学院班主任考核成绩汇总一览表;(4)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4、各学院请在2021123日前将考评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上报学生工作处张东老师(332872205@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辅导员考评工作

(一)考评原则:以工作态度、岗位工作量与工作实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校院二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 考评内容

依据辅导员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团队与合作、工作态度、师德师风、关心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合法利益;能:政治理论水平、学生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工作业务能力;勤: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值班按时到位,工作主动积极;绩: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班级制度健全、班风学风、班级学生违纪违规率、评优评先、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和发放奖贷学金公正公平、工作计划和总结、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学生就业指导、支持学生党支部和共青团建设,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活动,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教育情况及效果、责任事故。

(三) 考评程序和方法

1、个人总结。学校所有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工作总结,并填写考核表。

2、学院考评。辅导员自评,学院领导、任课老师、学院其他辅导员和所带班级的学生分别对辅导员的岗位工作进行测评,并填写工作情况评分表。辅导员自评权重系数0.1,互评权重系数0.1,学生测评权重系数0.2,学院领导和任课老师考核权重系数0.2,按此比例计算出辅导员的考核测评分并报学生工作处。

3、校级考评。辅导员的校级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相关职能处室人员参加,通过查阅辅导员工作总结、工作台帐,组织有关人员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评分等形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的权重系数为0.4

4、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辅导员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校院两级考核结果相结合按比例计算总成绩。辅导员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或有下列情况者为不称职:(1)在政治思想或道德作风上出现比较严重的错误;(2)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或责任事故的;(3)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4)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5)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的;6)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或司法部门处罚的。

(四)评优比例及奖励办法

1、学校优秀辅导员总比例为20%,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辅导员的考核成绩统筹拟定。

2、被评为“优秀辅导员”者,学校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班主任考评工作

(一)评比依据:《扬州职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扬州职业大学班主任考核办法》。

(二)考评程序及方式

1、班主任的考核实行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党总支两级共同考核,以各学院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2、班主任考评程序为:

1)个人总结:班主任本人对照工作职责,填写《扬州职业大学班主任量化考核表》,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成绩及不足。

2)个人述职:由班主任本人向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汇报本年度工作情况,并提供有关原始工作资料。

3)学生评议:各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在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中就其工作情况进行学生评议。学生评议面不低于其所带班级学生60%

4)学院考核:各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本年度工作的实际表现,并结合本人的述职报告及学生评议情况,对班主任的工作提出考评意见,并将考评结果及获“优秀班主任”的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三)申报比例及奖励办法

1、学院考核等级优良,考核分数不低于80分且考评成绩名列本学院前列;本学年所带班级中至少有一个班的督导评学两学期等级原则均为B等及以上

2、优秀班主任比例不超过2020-2021学年本学院班级数的8%,具体名额见下表:

机械学院

3

资环学院

1

管理学院

2

人文学院

1

汽电学院

2

生化学院

1

旅游学院

1

师范学院

3

电子学院

2

纺织学院

1

经贸学院

3

数学学院

0-1

信息学院

2

园林学院

1

外语学院

2

体育学院

1

土木学院

3

医学院

4

艺术学院

3

国交学院

1-2

3、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者,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