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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二、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发展对象(已经学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三、有关要求

1、以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各党总支指定,负责面授课的考勤、分组讨论、组织、总结及汇报工作。请小组长于3月23日(星期三)下午4:00到组织部集中开会。请小组长加入QQ群:162267015。

2、各学院学习小组组长应认真考勤,及时汇报。对于不遵守培训班纪律、无故旷课、请人代上课、不参加分组讨论或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小组长发现情况未汇报的,将追究小组长责任。

3、学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必须在开课前书面请假,经所在学院总支书记审查签字后,报组织部批准,未经批准者,一律按旷课处理。面授课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分组讨论不允许请假。

4、结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补考,在校期间不得发展。

5、请各党总支对参加学员强调以上相关要求。

6、请于3月20日前,将培训学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4219055@qq.com

四、培训教材

部分党总支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已订阅相关教材。为避免重复,校级发展对象培训班暂不征订教材。如另有需要,可联系组织部统一购买。电话:87697028?7028或QQ:54219055。

五、培训日程安排

三月中旬将另行通知。


组织部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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