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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betway必威中文版 学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betway必威中文版 学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betway必威中文版 学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2016年3月21日

betway必威中文版 学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目标管理,鼓励创新创优,引导学院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遵循激励与导向、定性与定量、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对象(21个)

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三、考核指标及权重

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教学工作(含仪器设备管理工作)20%、科技和社会服务工作10%、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20%、就业创业工作10%、人事师资工作10%、继续教育工作5%、安全稳定工作5%、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5%、党务工作(含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工会工作)15%。

四、考核方法

学院综合考核通过考核指标量化评估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指标量化评估占70%,民主测评占30%。

(一)量化评估

年初,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当年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对学院的量化考核指标,由党委组织部汇总,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后下发。

年终,学院对照学校年初下达的各项考核量化指标填写《betway必威中文版 学院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申报表》,并附各项考核量化指标完成的具体证明材料等,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计分。

党委组织部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计算出的各大项指标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得出各学院考核量化指标评估的总得分。

(二)民主测评

年底分别召开两个测评会议:

一是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围绕考核量化指标向所在学院全体教师和学生代表作年度工作总结,与会人员对本学院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二是学校召开学院年度工作交流及民主测评大会,各学院分别报告年度工作。出席民主测评会的学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级以上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等与会人员对各学院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权重设置:学院内部占20%,学校领导占35%,学校中层干部等其他人员占45%。

党委组织部按照相应的权重,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计算。

五、考核奖项

(一)综合奖

考核量化指标评估的得分和民主测评的得分之和为各学院综合考核的总得分。经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初审,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学院综合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原则上比例为2:4:3:1。九项考核指标中任一项得分明显偏低不能评优。

考核对象由于工作失误、违纪违法等原因,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其当年的学院综合考核直接定为“较差”等次。

(二)单项奖

根据实际情况,对在考核中取得显著成绩、创新特色鲜明及进步十分明显的学院给予单项奖励,单项奖分为特别贡献奖、工作创新奖和争先进位奖,每个奖项不超过两个。由学院申报,经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初审,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与综合奖可兼得)。

六、结果运用

本着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综合考核及单项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学院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并与干部培养、使用、考核、奖惩挂钩。

(一)综合考核

1、考核对象被评为“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突出事迹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考核结果作为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适当增加该学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一次性增发该学院全体人员管理绩效工资(学院正职2000元,副职1000元,其他人员300元)。

2、考核对象被评为“良好”的:学校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考核对象被评为“较差”的:需制订书面整改意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取消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适当减少该学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一次性减发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管理绩效工资(学院正职2000元,副职1000元)。

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该学院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或调离岗位。

(二)单项考核

被评为特别贡献奖、工作创新奖和争先进位奖等单项奖的学院,学校给予表彰;突出事迹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考核结果作为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奖励获奖学院15000元(在管理绩效中列支),由学院确定发放对象。

七、组织领导

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学院综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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