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意见》(苏组发〔2012〕4号)要求,现结合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即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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